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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 為辦理102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藝才班及體育班招生作業,請本縣花蓮體中於101年9月24日中午前提供「102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藝才班及體育班統計表」(如附件),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9 月 14 日臺高(一)字第 1010171260 號函辦理。

二、 100 學年度起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管道業新增第 4 至 7 類學群(音樂、美術、舞蹈及體育相關學群),為順利推動本管道招生作業,需請提供所屬各公(私)立高中普通科三年級經核定之藝術才能班及體育班學校、班級數、學生數及核定文號等資料。

三、前開所稱藝才班及體育班係指高中依「特殊教育法」設立之「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等藝術才能班及依「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置要點」設立之「體育班」,並經 貴處(局、室)核定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普通科之學生。
(二) 教育部核定辦理綜合高級中學全程修習學術學程課程之學生。
(三) 公立或已立案之高級職業學校附設普通科學生。

四、旨揭統計表請於 101 年 9 月 24 日前逕送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陳志信先生(Tel : 05-2721799 , E-mail : admahsin@ccu.edu.tw)。

五、統計表如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曾一琇
連絡電話: 03-8462860#371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2-09-2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9-24 0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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