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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101年1月1日至8月31日)通過英檢初試和複試之教師,請在9月28日(五)前填妥表格並傳真至846-2776教育處學管科呂佳怡老師彙整。

1. 本案依據本縣 101 年度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計畫辦理。
2. 請在 9 月 28 日(五)前填妥表格並傳真至 846-2776 教育處學管科呂佳怡老師彙整。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呂佳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9-2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9-25 08:38:00
點閱數: 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