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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校9/21前速將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修訂之學校防治規定送達並寄送電子檔。

1.依據 101 年 6 月 11 日府教學字第 1010102309 號函辦理
2.請各校訂定之校園防治準則寄 Word 檔或 PDF 電子檔至 obey501@pchome.com.tw 或 1995augest@yahoo.com.tw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李依霖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7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9-2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9-26 11:33:00
點閱數: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