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第二次提醒】請名單內學校校務必於101年9月28日前至「教育機構資通安通報平台」更新密碼及聯絡人資料,並於更新後至公務填報1687號填入相關資料,以利完成整備作業,請查照。
一、本案本府業於 101 年 9 月 5 日府教社字第 1010163717 號函諒達在案。
二、經查本縣尚有學校未至該平台修正密碼及聯絡人資料,因本項修正列入統合視導指標當中,請各校務必於期限截止前修正完畢並依前函所示辦理。
三、本縣演練期間為 101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5 日,屆時如獲「告知通報」通知者必須於 1 小時內填報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