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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1. 公告:教育部為瞭解本縣國中小學空餘教室間數使用情形,請各校至線上填報系統填報(編號1785)「101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室設置情形調查表」並請於101年11月12日前,填報完成,謝謝。

1.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1 月 1 日臺國(一)字第 1010208041 號函。

2.請依「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各類空間數量及樓地板面積一覽表
」應設置教室間數填報。如附件。
3.另幼教班請參考「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如附件。
4.請各校將本表「101 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室設置情形調查表」核章後,送 1 份至本府國教科備查。
5.檢附「101 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室設置情形調查表(依設備基準檢核)」教育部範例 1 份,供各校參考。
6.由於本案時效較緊迫, 請各校務必於 101 年 11 月 12 日 前完成線上填報。
7.各校填報本表中第三大項:空餘教室間數分析(含已使用(其他用途)、已外借、未使用、教學空間差異、服務教學、行政空間差異)等,合計要等於空餘教室總間數。
8.檢附「101 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室設置情形調查表」空白表 1 份。
9.檢送各校 100 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室設置情形調查表範例。
另有關「101 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室設置情形調查表」備註: 1.本表查填對象不包含國民中小學附設幼稚園及完全中學國中部。其中(不包含國民中小學附設幼稚園)為教育部誤植,國民中小學附設幼稚園應含幼教班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羅惠珍
連絡電話: 8462860轉31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2-11-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11-05 14:04:00
點閱數: 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