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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各國民中學、體中「101年度各校繳回用人費用結餘彙整表 」,請各校依表列核定繳回金額開立付款憑單及支出收回書(操作步驟請詳附檔)於101年12月20日逕送財政處支付科辦理繳庫。

如公告標題。
主辦單位: 本府主計處
承辦單位: 帳務科
發布者: 江秀美
連絡電話: 8227171-272
傳真號碼: 8236812
公告時間: 2012-12-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12-13 17:30:00
點閱數: 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