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急件公告】有關「101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教學」協同游泳教學教練鐘點費調查表,請尚未繳交之學校,儘速於12/22前將調查表(核章)及相關附件提交(或傳真)至本處。
一、本府前於 101 年 11 月 19 日府教體字第 1010215991 號函諒達。
二、本案係配合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進行調查,請各校務必配合辦理。
三、請依附表填報請領「協同教學鐘點費」人員之資料,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四、無支領協同教學鐘點費之學校亦請於表格空白處註明無支用該項經費。
五、表格填畢後請核章。
六、請尚未填報之學校,務必於期限內完成填報作業,俾利本府彙整。
七、採傳真方式的學校,請務必來電確認。
八、「學校名稱」的欄位請填寫填報之單位,切勿填入救生員所屬單位。
九、尚未填報之學校:
(一) 國中:國風國中、秀林國中、新城國中、宜昌國中、化仁國中、鳳林國中、光復國中
、富源國中、豐濱國中。
(二) 國小:明恥國小、明廉國小、忠孝國小、北濱國小、國福國小、吉安國小、宜昌國小、光華國小、太昌國小、長橋國小、大富國小、鶴岡國小、奇美國小、玉里國小、三民國小、中城國小、永豐國小、東里國小、明里國小、三棧國小、西林國小、見晴國小、崙山國小、太平國小、卓清國小、古風國小、卓楓國小、大興國小、瑞北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