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請本學期有進用特教按時計酬教師助理員尚未依性別平等法辦理查閱作業的學校盡速辦理
一、依據性別平等法第 27 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及查閱辦法第 14 條、本府 101 年 8 月 27 日府教特字第 1010152792 號、 1010174729A 號、 1010185670 號等核定函及 10 月 26 日府教學字第 1010200059 號函辦理。
二、本學期有公開甄選但查閱情形不明的學校有:化仁國中、自強國中、美崙國中、鳳林國小、明義附幼、明廉國小、瑞穗國小、北昌國小。
三、請以上學校確認並盡速辦理查閱作業(已辦則無需理會),相關規定請詳見核定函說明及本府 101 年 10 月 26 日府教學字第 1010200059 號函說明。
~感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