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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國中及高中職差異化教學,請踴躍參加1/24日在高雄蓮潭國際會館辦理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習支援系統建置與教師教學增能方案』高中職暨國中第二次差異化教學分科教材教法示例研發工作坊」

為推動國中及高中職差異化教學,請 貴校同意教師以公差假及課務排代方式參加教育部於 102 年 1 月 24 日在高雄蓮潭國際會館辦理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習支援系統建置與教師教學增能方案』高中職暨國中第二次差異化教學分科教材教法示例研發工作坊」(計畫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 因應 103 年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為改善現今各階段學校的教學品質,本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習支援系統建置與教師教學增能方案」計畫,期程自 101 年 6 月 1 日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計畫目的在運用學校現有資源,為不同程度的學生建置多層次的學習支援系統,隨時掌握不同需求之學生的比率與學習問題,作為辦理差異化教學或補救教學之依據,以協助不同需求的學生獲得有效學習。
二、 本次研習對象:
(一) 參與過 101 年 11 月 16 日國民中學差異化教學分科教材教法示例研發工作坊或 101 年 12 月 17 日高中職差異化教學分科教材教法示例研發工作坊教師。另願意協助差異化教學分科教材教法研發工作之一般科目:國文、英文、數學、生物、化學、物理、地球科學(自然領域)、公民、歷史、地理(社會領域)教師為優先。
(二) 各學科中心新增薦派名單請寄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專任助理林容萱小姐信箱:shannonlin@ntnu.edu.tw 。相關事宜請洽林助理 02-77343644 或蕭助理 02-77343666
(三) 全程參與培訓課程核發研習時數 6 小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承辦單位將統一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研習時數。
三、 請各單位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課務排代),並將研習資訊轉交受邀教師:
(一) 受邀國中教師,由各縣市教育局支付差旅費及代課費。
(二) 受邀高中教師,由各學科中心支付差旅費及代課費。
(三) 受邀高職教師,由任職學校支付差旅費及代課費。
四、 參與研習之教師如有可供教學現場使用之差異化教學教材,或自行研發之教學模組、教學資源等資料,歡迎攜帶至研習課堂中共同分享討論。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陳宥達
連絡電話: 8462860#233/0912-029702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12-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12-30 18:14:00
點閱數: 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