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件】101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審核結果業以核定,請依說明事項辦理並於101年1月15日前將說明之資料寄至萬榮鄉見晴國小彙辦,文 後到。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02 年 1 月 2 日臺中大學進修字第 1010860058 號函辦理。
二.本縣申請學生資料業奉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暨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所得,完成審核結果
三.請各校先行於助學金申請網站( apc.ntcu.edu.tw )上查詢審核結果
四.合格者,請以 A4 橫式列印印領清冊,學生必須親自簽名或蓋章, 且必須與冊列姓名完整吻合一致,不得蓋橡皮圖章或鉛筆簽名、亦不得由家長或教師代簽名,各級職核章請勿遺漏,一律免蓋校印,冊印姓名等如有修正,請務必要加蓋校正章。
五.不合格者,尚有申覆機會,請學校轉知家長,若要提申覆.請家長申請 1 份 100 年度家戶所得證明,申覆表,戶籍謄本各 1 份於 102 年 1 月 14 日前寄送至校
六.合格者學生印領清冊一式 1 份於 102 年 1 月 15 日前寄達本校,另請學校開立收款收據 1 張〈收據抬頭:花蓮縣萬榮鄉見晴國民小學〉
七.合格者學生若已轉學,縣內或縣外,請轉出學校與本校連繫,先於系統中轉出後,再列印印領清冊
八.印領清冊務必以 A4 橫式列印,不合規定者將以退件處理
九. 有相關問題請洽見晴國小蔡孟肯幹事 03-877157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