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辦理「101年度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計畫」之學校,於本案執行完畢並報府同意備查後,至「無障礙校園環境管理系統」填報成果照片及更新校內建物之無障礙設施現況(如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2 月 13 日 臺特教字第 1010239647 號函辦理。
二、請登入「無障礙校園環境管理系統」中之「進度與結果」→「填寫成果報告」→點選
「建物名稱(藍色字體部分)」填報成果照片、改善效益、改善狀況。
三、另於「無障礙清查填報」→點選本次的改善設施項目→再點選「更新狀況(藍色字體部
分」填報「合格」或「替代方案」。
四、本項填報為俾利學校端控管尚須改善項目,並無上傳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