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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請注意101學年度第一學期結束前辦理「十二年國教宣導」對象為教師(學生可一起聽),請各校再三確認非教師請更改

各國中教務主任大家好:
煩勞各位主任確認一月底宣導對象為教師(學生可一起聽)
少部分學校填報宣導對象為學生
教育部來電,煩請各國中辦理的宣導 12 年國教宣導場次,
於明日 01.08 下班前上網更改,
請各國中盡快上線更改宣導場次,
對象錯誤可能將無法核撥經費,
且貴校將被教育部視為未配合教育部政策辦理相關活動,
請更改完成請來電告知承辦人予以線上核定。
附註:宣導完成後,請各位主任上網填相關問題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范維杰
連絡電話: 8462860#526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3-01-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1-08 16:12:00
點閱數: 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