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轉知
【公告】有關101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校外會辦理「加強導師反毒知能」及「反毒宣講團」宣教之學校(名單如附件),請轉知春暉承辦人依說明配合辦理,請 查照。
一、公文業於 102 年 2 月 18 日府教體字第 1020022939 號函諒達。
二、依據教育部電子信箱來文要求各縣市配合事項(如下),請各校配合辦理。
三、請參加「加強導師反毒知能」及「反毒宣講團」之學校,於宣教完後給講師填「領據」,填妥後併成果寄至校外會。(102 年 3 月 11 日前已將成果寄至校外會之學校不用再補填,其餘之後辦理學校請務必配合)
四、另有關參加「加強導師反毒知能」之學校,教育部另設計回饋單及成果報告表各 1 份給各校填報,故請學校下載使用,並於活動結束後併回饋單.成果報告表.領據送至校外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