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公告】請本縣所屬國中小填報102年參與學生基本能力檢測之「試務監察人員」及「學校負責試務人員」名單,請依說明辦理。
一、請於 4 月 25 日(四)前填報完成。填報編號:2086
二、「試務監察人員」為 5 月 1 日當天交換至他校擔任試務監察工作者;「學校負責試務人員」為 5 月 1 日當天留在施測學校負責整體試務工作者。
三、上揭兩人員於 101 年 5 月 1 日(星期三)上午全程掌握試務工作,「試務監察人員」給予公(差)假登記,「學校負責試務人員」給予公假登記,所遺課務請各校依權責協助排代或調課,差旅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另函文至各校)
四、若不克參加請指派代理人參加,以確保試務工作之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