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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體育署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評選要點」、「評選指標」暨「申請表」各1份,請符合資格之學校或個人,踴躍提出申請。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2 年 4 月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 1020012784 號函辦理。
二、欲提出申請者,請於 5 月 31 日前送件至教育處申請。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鐘鈞傑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3-04-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4-30 1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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