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次公告:請有申辦「教育部101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之國小注意,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4月25日函,在未收到本中心核定公文前請勿自行開辦,若先行開辦者,經費請自行負擔,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4 月 2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038759A 函公告轉知本計畫申辦國小。
二.本中心於 4/18 陳情(請)國教署署長信箱儘速核定本計畫,俾照護本縣弱勢學童在案。經 4/25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復:本署刻正陳報教育部辦理,俟核定後將函告本府,轉知本中心。本中心將俟收到核定補助公文後轉發核定補助之國小,在未收到本中心核定公文前,請 貴校勿自行開辦,若先行開辦者,經費請自行負擔。
三.雖本學期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之辦理期間自 102 年 3 月 12 日起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惟提醒申辦國小,在未收到本中心核定公文前請勿自行開辦,若先行開辦者,經費請自行負擔。
四. 本中心為本府本計畫承辦單位,並自 97 年起承辦至今,雖因教育部組織及分工改變,然未經中央核定,無法請申辦國小開辦(各校承辦人皆相當用心來電了解核定進度),尚請 貴校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