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旭立文教基金會辦理「102年度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保護扶助專業人員訓練計畫─心理衛生工作專題」,歡迎國民中小學相關人員踴躍參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4 月 2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2003883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係針對各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保護扶助業務之
社工人員心理衛生工作訓練課程,本( 102 )年預計辦理課程及日期、地點臚列如下:
(一)臺北場「與物質濫用者之受暴家庭工作」預定於 102 年 5
月 16 日假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第一講習教室(新北市新
店區北新路 3 段 200 號 15 樓)辦理。
(二)臺北場「與精神疾病患者/人格違常者之受暴家庭工作」
預定於 102 年 5 月 17 日假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第一講習教室辦理。
(三)臺北場「與自殺/自傷者之受暴家庭工作」預定於 102 年
9 月 6 日假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第一講習教室辦理。
(四)臺中場「與自殺/自傷者之受暴家庭工作」預定於 102 年
6 月 14 日辦理。
(五)臺中場「與物質濫用者之受暴家庭工作」預定於 102 年
7 月 19 日辦理。
(六)臺中場「與精神疾病患者/人格違常者之受暴家庭工作」
預定於 102 年 10 月 4 日辦理。
(七)高雄場「與物質濫用者之受暴家庭工作」預定於 102 年
8 月 9 日辦理。
(八)高雄場「與精神疾病患者/人格違常者之受暴家庭工作」
預定於 102 年 9 月 26 日辦理。
(九)高雄場「與自殺/自傷者之受暴家庭工作」預定於 102 年
9 月 27 日辦理。
(十)上開(四)至(九)地點將於課程辦理前 1 個月另行公
布於財團法人呂旭立紀念文教基金會網站首頁。
三、本課程每日提供參訓人員午餐,不提供住宿,參訓人員不
需繳交任何費用,報名方式請詳見課程簡章,課程相關
事宜請洽本案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呂旭立紀念文教基金會
,聯絡人:王楚昕,聯絡電話: 0223639425 分機 10 ,電子
郵件: jamiewang@shiuhli.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