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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102年兒少考核,請已填報2068、2069、2070、2071號表單但不合乎法定課程四小時的學校,以續報方式於5月9日〈星期四〉前至線上系統填報。

一、依據內政部 102 年度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業務考核項目及指標暨本府 101 年 5 月 31 日府教學字第 1010097261 號函(諒達)辦理。

二、填報結果務必要合乎法定時數四小時,填報內容不只宣導活動,也可列入彈性課程或綜合課程相關課程實施計畫,填報時簡略寫出各年級標題。

三、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7 條「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至少有四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不合乎法定課程四小時之學校名單如下:
(一) 2068 號「100 年花蓮縣國中小學校實施性侵害防治課程彙整表不符合 4 小時法定課程之學校」:大富國小、瑞北國小、萬榮國小、卓樂國小

(二) 2069 號「101 年花蓮縣國中小學校實施性侵害防治課程彙整表不符合 4 小時法定課程之學校」:新城國中、豐濱國中、化仁國中、中華國小、北濱國小、鑄強國小、太巴塱國小、大富國小、瑞北國小、萬榮國小、卓樂國小

四、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60 條「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有四小時以上之家庭暴力防治課程,但得於總時數不變下,彈性安排於各學年實施。」不合乎法定課程四小時之學校名單如下:
(一) 2070 號「100 年花蓮縣國中小學校實施家庭暴力防治課程彙整表不符合 4 小時法定課程之學校」:三民國中、國風國中、新城國中、化仁國中、明廉國小、中華國小、北昌國小、北林國小、林榮國小、大富國小、港口國小、靜浦國小、萬榮國小、卓樂國小、慈濟實小

(二) 2071 號「101 年花蓮縣國中小學校實施家庭暴力防治課程彙整表不符合 4 小時法定課程之學校」:國風國中、新城國中、化仁國中、明廉國小、復興國小、中華國小、壽豐國小、鳳仁國小、北林國小、林榮國小、太巴塱國小、瑞北國小、靜浦國小、萬榮國小、卓樂國小、慈濟實小

六、上述課程計畫也請寄到承辦人黃淑芳信箱; d20741@gmail.com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黃淑芳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5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3-05-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5-06 13:52:00
點閱數: 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