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本縣102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教師專業成長研習,請 查照。
發文文號 102 年 2 月 20 日府教輔字第 1020032017 號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要點辦理。
二、教育部 102 年度課程與教學推動相關政策:
(一) 102 學年度國小一年級至三年級教授綜合活動之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均須參加 36 小時關鍵能力之培訓計畫。
(二) 102 學年度國中七年級至九年級教授綜合活動之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均須參加 36 小時關鍵能力之培訓計畫。
(三) 101 學年度下學期至 102 學年度國小一年級至二年級教授生活活動之教師參加「生活課程輔導群初次任教教師增能研習計畫」。
(四) 102 年底國小教師須達 70%參加多元評量研習, 103 年 7 月底受訓率須達 100%。
(五) 102 年底國中教師須達 70%參加「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國中學校教師教學專業能力研習五堂課 18 小時」, 103 年 7 月底受訓率須達 100%。
(六) 102 年底國中小教師須達 70%參加補救教學研習, 103 年 7 月底受訓率須達 100%。
二、為精進本縣國民中小學教師之教學品質,並符合教育部國中小教師進修績效指標,爰規劃 102 年度暑假教師專業成長研習。請各校配合規劃學校暑假行事,並依說明二指派相關教師參與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