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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開放申請特教相關專業團隊服務包括語言治療、職能治療、物理治療、心理治療及社會工作等,請學校務必於特教通報網(http://www.set.edu.tw)填寫申請表及轉介表,以確認學生需求。
三、特教相關專業團隊申請檢核表由 貴校特教教師或巡迴輔導教師審核並核章後,連同前揭轉介表逕送本府教育處彙辦。(學前之特教學生免附檢核表)
四、跨教育階段學生請由現階段原學校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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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公告】102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申請至102年5月31日止,請有服務需求之學校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進行申請。
一、本案已於 102 年 5 月 9 日已依府教特字第 1020083262 號函諒達。二、本次開放申請特教相關專業團隊服務包括語言治療、職能治療、物理治療、心理治療及社會工作等,請學校務必於特教通報網(http://www.set.edu.tw)填寫申請表及轉介表,以確認學生需求。
三、特教相關專業團隊申請檢核表由 貴校特教教師或巡迴輔導教師審核並核章後,連同前揭轉介表逕送本府教育處彙辦。(學前之特教學生免附檢核表)
四、跨教育階段學生請由現階段原學校提出申請。
![〔47075〕[ 第二次公告 ]本縣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成就評量標準試辦推動小組及諮詢團隊擬於102年6月3日(星期一)至試辦學校(新城國中、國風國中、宜昌國中)訪視,詳如說明,請 查照。](images/left.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