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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轉知 【公告】轉知國健局補助兒童塗氟服務,今(102)年6/1日起家長同意書及回覆三聯單已修正,請各校及各園逕行下載。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 102 年 5 月 17 日署受國字第 1021400368 號公告修正發布。

二、兒童牙齒塗氟保健服務自 102 年 6 月 1 日生效。
(一)凡設籍於本縣未滿12歲之兒童,每 3 個月補助塗氟服務 1 次。

(二)未滿 12 歲且戶籍為外縣市(非原住民地區、偏遠及離島地區)之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之兒童,請協助出示相關證明文件,皆每 3 個月補助本服務 1 次。

(三)未滿6歲戶籍為外縣市者(非原住民地區、偏遠及離島地區)且非上述(二)之身分條件之幼童,每半年補助本服務 1 次。

三、原住民族及離島等偏遠地區一覽表、修正後之家長同意書及回覆三聯單如附件,請各校及各園所逕行下載,謝謝。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姜汝音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9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3-06-1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6-19 17:36:00
點閱數: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