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47614

『急件!』請各國中依據本府102年6月18日府教學字第1020110875號函先將『國民中學教學化視導紀錄表』項目五填報情形先行email至承辦人信箱。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5 月 2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048388 號函辦理。

二、請各國中依據本府 102 年 5 月 27 日府教學字第 1020089853 號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訂之「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所附之「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紀錄表」視導項目五:配套及自我促進教學正常化措施項目中 4 個子項目先行自評並填報學校相關作為,例如:推動國中以學習社群模式運作之領域教學研究會、訂定相關之辦法、要點或紀錄等相關附件電子檔或掃描檔案一併於 102 年 6 月 23 日前函報本府備查。

三、相關電子檔請先 mail 至承辦人信箱:sjh5217@nt.hl.gov.tw 或 sjh5217@gmail.com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徐志宏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6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3-06-2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6-24 15:28:00
點閱數: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