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各疫情等級之應變與執行作為摘列表」及「機關企業因應流感大流行營運持續指引」各1份,請持續辦理相關防疫措施,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 102 年 6 月 2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20060900 號書函、教育部 102 年 6 月 18 日臺教綜(五)字第 1020090179 號書函轉 H7N9 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2 年 6 月 11 日流中指字第 1020100304 號函及 1020100307 號函辦理。
二、旨揭資料已置放於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網頁( http ://
http://www.cdc.gov.tw/),說明如下:
(一)「各疫情等級之應變與執行作為摘列表」可逕自上開網站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症/防治政策下載參考。
(二)「機關企業因應流感大流行營運持續指引」可逕自上開網站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症/防疫措施/工作指引及教材/工作指引/流感防治工作指引/2.傳染阻絕下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