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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縣辦理「102年度國民中學原住民族語開課」經費核定一覽表1份,請各校於文到3天內掣據請款(免備文),請 查照。

尚未掣據學校如下:請於 7 月 4 日下班前掣據逕送本府請款

花崗國中 海星國中

說明:依據文號--府教學字第 1020117066 號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5 月 2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044722 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6 月 13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20057002 號函辦理。

二、旨揭款項屬代收代付,由本府代辦經費「102 年度國中本土語言開課經費(原住民族語)」相關經費項下支應,請學校會計人員開立收款收據填寫收入科目及會計子目代號為「CC2049」,事由為「102 年度 1-6 月第 1 期國民中學原住民族語開課經費」。

三、請各國中務必於 103 年 1 月 31 日前執行完竣(含鐘點費、勞健保費),並於活動完成 10 日內填寫國民中小學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報府辦理核結,原始憑證連同會計檔案裝訂成冊留校自行保管備查,免送本府核銷。倘有節餘款應倂同結報表以公庫支票繳回本府;另私立海星國中請以原始憑證併相關印領清冊送府核銷。


四、為維護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權益,請務必按月定期發放本案經費。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徐志宏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6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3-07-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7-04 1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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