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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02

有關本縣101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審定本與藝能教科書,若各校有結餘款,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國中經費由本處「102 年度 53100102 國民中學學務管理及獎補助-726 獎助學員生給與」項下支應,國小經費由本處「102 年度 53200102 國民小學學務管理及獎補助-726 獎助學員生給與」項下支應,請透過財政收支系統繳款書繳回,繳款書請註明本處預算計畫及各計畫結餘數。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李依霖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7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3-07-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7-04 14:38:00
點閱數: 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