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出版之世界遺產相關文宣資料乙份,請協助推廣,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7 月 9 日臺教國署國
字第 1020065976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概念,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辦理「
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推動相關計畫,期將世界遺產概念
扎根基礎教育。
三、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出版之相關文宣品,除部分圖文為單次
授權外,其餘財產均屬該局所有。為推動「世界遺產」觀念融
入基礎教育課程,俾利教師教學或教材編製等教育推廣所需,
原則同意各級學校教育推廣無償使用,惟需註明
出處字樣(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四、歡迎各級學校教師多加運用,以培養學齡兒童及青少年兼
具鄉土意識與國際觀。相關單位如需參考使用可逕洽文化部文
化資產局(電話:04-22295848 轉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