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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有關本府所屬學校填報102年7~12月水電費調查表(ID:2212),請依說明辦理

一、水費、電費請分開填報,並請按月填報。

二、為配合教育部考核需要,謹請各校務必填上「水、電使用度數」。

三、收據金額原則上請填入收到帳單月份,不管實際使用水電費是何期間。

四、請填當月收據金額(非累計數),當月為零者,請上線填 0 。

五、檢附學校代號(正確應只有 3 碼,超過 3 碼請自行更正),請依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各機關學校代號一覽表填報,以利排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鄭郁嫺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7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3-07-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7-16 10:43:00
點閱數: 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