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請貴校上網填報「102學年度擔任學校網路管理教師敘獎名單調查表」。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懲作業要點第二十項辦理。
二、學校網路管理教師協助維持教育網路運作、處理資安事件並維護校園資訊科技教學環境,其辛勞與貢獻應予嘉獎肯定。
三、本案擬依往例辦理學校網路管理教師敘獎,請學校依權責確實填報敘獎額度:
(一)擔任學校網管教師滿一年(即 101 學年度)、未減課且未支領資訊組長加給者,核予嘉獎 2 次。
(二)擔任學校網管教師滿一年(即 101 年度)、有減課且未支領資訊組長加給者,核予嘉獎 1 次。
四、填報編號﹕2206
五、、填報日期於 7/15~7/26 ,請於期限內完成,如逾期填報者將不予補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