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辦核銷公告:請下列17所國小於8月20日前辦理「101學年度第2學期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核銷案,請 查照。
一、 本中心依據教育部 102 年 5 月 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20043995 號函以 102 年 5 月 7 日花家教字第 1020000203 號函轉核定本案補助經費。
二、 請下列 17 所國小於 8 月 20 日前辦理本案核銷案:大禹國小、高寮國小、卓清國小、太平國小、春日國小、松浦國小、鶴岡國小、古風國小、崙山國小、瑞美國小、瑞北國小、北林國小、大榮國小、大興國小、瑞穗國小、西林國小、化仁國小。
三、 本案應於計畫執行完成一個月內(即 7 月底前)將原始憑證(剩餘款繳回支票之受款人為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 1 份,本函影本、一般支付憑證檢核表,經費結報表、每據點(班)活動日誌表(日誌中之講師、臨時人力須親自簽名)、學童送返週誌表(講師、臨時人力、據點負責主管、送返人員或安置地點負責人須親自簽名)、參加學童之名冊及期末成果報告各一式 2 份送本中心辦理核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