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辦理102年度巡迴輔導教師交通費核結之學校,請盡速辦理。
1 、依據 102 年 03 月 05 日府教特字第 1020039631 號函辦理及 102 年 03 月 05 日府教特字第 1020075905 號函辦理。
2.1~3 月巡迴輔導教師交通費未核結學校:瑞穗國小、崇德國小。
3.4~6 月巡迴輔導教師交通費未核結學校:瑞穗國小、崇德國小、富北國中、玉里國小、萬 榮國小、玉東國中。
4.以上學校請於 102 年 8 月 23 日前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及結餘款繳款書(無則免付)送『教
育處特教科』辦理核結,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