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01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補助經費第2期款核定表1份,請尚未繳送收據學校依核定表開立收款收據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以憑撥款(免備文),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8 月 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075564 號函辦理。
二、請學校依核定表(第 2 期款)開立收款收據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以憑撥款(會計子目代號: CC2032),另亦請學校準備辦理經費核銷事宜,俟經費撥入學校後,即可辦理核銷。
三、請學校預先規劃 102 學年度課後照顧開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