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校及家庭教育中心鼓勵志工報名參加「花蓮縣102年教育卓越行動計畫-教育志工觀摩參訪活動」,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目的:
1.透過觀摩參訪活動,建立教育志工良好服務模式,提升志願服務效能。
2.藉由觀摩參訪活動,汲取他縣市經驗,激勵延續教育志工志願服務之熱情。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觀音國小
四、活動日期: 102 年 11 月 6 、 7 、 8 日,共計 3 天 2 夜。
五、參訪地點:高雄市、屏東縣
六、參訪人員: 120 名
1.本縣教育志工,且目前仍於學校服務者(含本縣家庭教育中心志工)。
2.教育處長官、隨隊工作人員。
七、預定行程:
時間 行程
102 年 11 月 6 日 參訪佛光山佛陀紀念館
102 年 11 月 7 日 參訪高雄市新莊國小志工運作
102 年 11 月 8 日 參訪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八、錄取方式:
1.若報名人數超過計畫核定人數,依下列順序依序錄取:
序位一:具志願服務榮譽卡,且在有效期限者。
序位二:具志願服務紀錄冊,未取得志願服務榮譽卡者,並依三年內服務總時數依序錄取。
序位三:未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由學校證明確實在學校志願服務者,並依三年內服務總時數依序錄取。
2.請志工服務學校彙整名單、審核資格,於 102 年 9 月 19 日前先完成網路報名,並填具附件二報名表,核章後於 102 年 9 月 23 日前送至本縣觀音國小彙整( 98145 花蓮縣玉里鎮觀音 9 號 郭素蘭小姐收)。
3.錄取序位及三年內服務總時數由服務學校審核,佐證資料請留校備查。
九、本案委請觀音國小辦理,洽詢電話: 8851006#13 郭素蘭小姐。
相關網址:
http://www.hlc.edu.tw/web2014/outstanding102.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