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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02

102年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具申請至102年10月5日止,實施計畫與申請資料詳如附件,請逕行下載。

一、本縣 102 年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具第 3 次申請至 102 年 10 月 5 日止,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申請表列印,並檢附相關申請表件與佐證資料逕送本府教育處。
二、輔具項目眾多,請務必填寫詳細規格及檢附估價單,以確保後續提供輔具之適切性。
三、教育輔具申請以非消耗品、教育用途為主。個人生活輔助器具請參考內政部「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補助項目」,請逕向社會處提出申請。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陳曉嵐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9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3-09-1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9-18 17:20:00
點閱數: 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