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公告
【研習公告】教育部訂於102年10月7日、14日及28日舉行研修性別平等教育法公聽會,請 貴校遴派熟悉性別平等教育工作之人員參加並准予公差假登記,所需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9 月 11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20135767 號函辦理。
二、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自 93 年 6 月 23 日制定公布全文 38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考量現今地方政府及學校面對校園性別事件之通報、調查及處理需求,教育部 101 年 6
月起邀集性別平等教育、法律專家學者與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工作等實務代表,籌組性平法修法小組,並歷經 15 次研修會議研議,擬具性平法修正草案初稿(如附件 1)。為求研擬適切且周延之性平法修正草案,爰辦理旨揭公聽會,以廣納各界修法意見。
三、各場次公聽會辦理時間及地點(考量場地位置有限,請擇
一場次自行前往):
(一)中區: 102 年 10 月 7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 6 樓會議廳(臺中市南區國光路 250 號)舉行。
(二)北區: 102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承曦樓 10 樓國際會議廳(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21 號)舉行。
(三)南區: 102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台南應用科技
大學設計大樓國際會議廳(臺南市永康區中正路 529 號)舉行。
四、參與對象:
(一)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中央各相關部會代表。
(二)全國性之校長、教師、家長及民間團體代表、該區地域性之校長、教師及家長團體代表(至多各 2 人)。
(三)各級學校教育人員。
(四)關心本議題之一般民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各場次公聽會一律採網路報名(線上報名網址:
http://ppt.cc/-aES),請與會人員自即日起至各場次活動開始日前一週完成報名作業。報名截止後,將由
教育部部視各場次名額及參加人員報名順序,於活動開始日前,分別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果(各場次詳細報名方式及期間,請參閱附件 2 實施計畫)。
五、檢附教育部研修性別平等教育法公聽會實施計畫(附件 2)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