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2學年度上學期學生團體保險保險費之一般生補助款已協助辦理學校,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已將各校陸續送府申請一般生補助款的學保費用,已協助申請,學校名單如下:
(一)國中(17 校):
1.第一批:自強、壽豐、平和、鳳林、富源、三民、瑞穗、南平中學。
2.第二批:玉東、東里、新城、吉安、玉里、國風、化仁、宜昌、富北國中。
(二)國小(44 校):
1.第一批:北濱、明禮、信義、南華、國福、明廉、壽豐、豐山、豐裡、大進、長橋、鳳仁、北林、林榮、豐濱、觀音、東里、萬寧、鶴岡、春日、瑞穗、樂合、西富國小。
2.第二批:太巴塱、康樂、明里、學田、復興、北昌、鑄強、中原、水璉、大禹、光復、鳳林、吉安、稻香、明恥、太昌、中城、玉里、平和、瑞美、舞鶴國小。
二、請上述學校屆時將本府撥入學校之補助款繳交三商美邦人壽,並請於補助款繳交後 20 日內,依「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簡化流程作業」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函送本府完成核銷程序。
三、再次提醒尚未申請之學校,請檢視所送的資料:將三商美邦人壽所開立(紅色)收據黏貼於憑證上並核完章,並於憑證後附一般生學生名冊。再併學校收款收據送府辦理撥款事宜;因有些學校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核章、蓋大印等遭退件,請再次檢視避免延宕申請的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