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50538

[第七次公告-尚有申請經費]「103年充實英語教學設備」: 請公立國中小各校於11月22日(五)前申請「雙語環境設備」及「口說及英聽設備」,請 查照。

一、 依據本府 102 年 11 月 18 日府教學字第 1020210045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自 104 年起不再補助相關雙語環境建置經費,並將雙語學習環境納入相關視導指標,爰請各校於 103 年均應完成雙語環境建置,如:學校門(銜)牌標示、班級科任教室及辦公室門牌、公共區域(如走廊、樓梯間及厠所等)標示雙語化等,若有需求務請提出申請。
三、本府業於 102 年 11 月 13 日府教學字第 1020210466 號函(諒達)函請各校於定期評量加考口說測驗,自本(102)學年度上學期起,國小三至六年級及國中七至九年級,每年級每學期定期評量加考英語口說測驗至少一次,故請各校於經費額度內踴躍申請英語口說設備。

四、除建置雙語情建依需求填報外,每校經費申請補助以 資本門 1 萬 2000 元、經常門 1 萬元以內為上限(可同時申請兩項),並先估價並詳寫規格或型號。

五、計畫申請表共二份,第一份「需求項目及原因」及第二份「需求概算表」(詳如附件 excel 檔)需核章後再傳真至「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鑄強國小) 傳真號碼--8230416 ,徐恩典老師收」,電子檔同時傳送至徐恩典老師 hsuentien@yahoo.com.tw (檔名寫上校名及申請人),俾利辦理資料彙整,逾期或資料不足將不予補助,無核章及無傳電子檔者視同無效。

六、本項申請延長截止期限為 11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4:00 截止,逾期不候。

九、本案不補助活動式音響、電腦、投影機、電腦軟體、筆記型電腦等,補助項目如下: (一)英語雙語情境【如學校門(銜)牌標示、內部單位(如教室、辦公室)牌、公共區域(如走廊、樓梯間等)之標示雙語化】。
(二)英語聽力及口說設備(如手提 CD 音響、耳機、喇叭、麥克風等器材項目) 。
(三)英語圖書。

十、提醒學校:
1.英語圖書經費必為資本門,不補助櫃子。
2.單價超過新臺幣 1 萬元之英語設備、雙語情境建置施工等,始得列為資本門。
3.單價未達新臺幣 1 萬元之英語設備、教具、教材等,應列為經常門。
4.未符合規定者,該項不予補助。
5.資本門補助注意事項:倘補助項目之數量為一式、一批、一組等應注意其「實質內容」是否為經常門,例如:英語教具一批、互動式光碟一批等(雖然總價超過 1 萬元,亦不能列資本門),請學校填寫時特別注意。

十一、如欲詢問本案相關問題,請洽學管科呂佳怡老師(8462860 轉 228);若詢問有無收到傳真及電子郵件,請洽英語資源中心-鑄強國小徐恩典老師( 8223787 轉 43 ),謝謝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呂佳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3-11-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1-21 10:49:00
點閱數: 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