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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02年度增置國小教師員額(2688)補助方案第3期(102年12月)」核定款項暨不足款申請表,請於102年12月6日(星期五)前辦理請款程序,請 查照。

一、本案前經本府 102 年 8 月 7 日府教學字第 1020144784 號函暨 102 年 9 月 30 日府教學字第 1020177243 號函核定在案,先予敘明。
二、請各受補助學校核實設算全年度(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執行經費是否尚有不足款項,倘有不足款項,請填列不足款申請表後,於期限內併同第 3 期款收款收據(請納入不足款數額)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辦理請撥。
三、其餘未有不足款項之學校,亦請於旨揭期限前依附表所列第 3 期請款數額免備文逕送收款收據至本府教育處請款。
四、為符合計畫內容,請依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執行流程簡化方案相關規定辦理,並於 102 年 12 月 31 日前辦理核結;另本項經費會計子目代號 CC2004 ,係由 102 年度本府「國民小學教育計畫-中央政府補助國民小學教育經費-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項下支應,倘有結餘款,請透過財政收支系統開立繳款書(支出收回專用)繳回。

※已申請不足款項學校,請將款項數額列入第 3 期款申請:
鳳信國小(請接併學校鳳林國小辦理)、玉里國小、忠孝國小、春日國小。

※已送達收款收據學校(無須重新掣據):
壽豐國小、長良國小、鳳仁國小、溪口國小、大富國小、
高寮國小、三民國小、水璉國小、源城國小、見晴國小。

※103 年度需求將另案調查,請勿設算入 102 年度需求。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曾若玫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9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3-12-0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2-03 09:51:00
點閱數: 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