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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教署舉行研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訂定學生獎懲相關規定注意事項(草案)」公聽會公告

一、教育部為維護學生基本權益,尊重「學生自治」,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訂學生獎懲規定,應符合憲法、相關大法官解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相關規定之基本精神內涵,以訂定符合學校適用之可行規範,確保學生基本權益,特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訂定學生獎懲相關規定注意事項(草案)」初稿,並辦理本公聽會,以廣納各界修正意見。
二、本注意事項草案之各場次公聽會辦理時間及地點(考量場地位置有限,請擇一場次自行前往)如下:
(一) 中區: 102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國立臺中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第三會議室(地址:臺中市南區高工路 191 號)舉行。
(二) 南區: 102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國立臺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力行大樓 3 樓(地址: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 193 號)舉行。
(三) 北區: 102 年 12 月 15 日(星期日)上午 10 時,國立武陵高級中學美育館 4 樓演藝廳(地址:桃園縣桃園市中山路 889 號)舉行。
三、參與對象:
(一)教育部各相關單位代表。
(二) 全國性之校長、教師、學生及民間團體代表、該區地域性之校長、教師(至多各 2 人)。
(三)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代表、各級學校教育人員。
(四) 開放關心本議題之民眾報名(礙於場地名額有限,名額額滿為止)。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各場次公聽會一律採網路報名(線上報名網址: http://210.70.74.1/st )方式。中區及南區場次請與會人員自即日起至 102 年 12 月 9 日,北區場次自即日起至 102 年 12 月 13 日。報名截止後,本部國教署將視各場次名額及參加人員報名順序,於活動開始日前,由各分區承辦學校分別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果及會議資料(各場次詳細報名方式及期間,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五、請各校鼓勵推派熟悉學生獎懲相關規定人員出席,並請惠予公(差)假登記。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游彥中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5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3-12-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2-11 08:26:00
點閱數: 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