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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2年度下半年度各項新增統籌款申請補助案及計畫型補助款額度增加等需辦理超支併決算補充說明。請 查照。

一、 102 年度下半年度有關各校新增統籌款申請補助案及計畫型補助款額度增加等需辦理超支併決算於 102 年 12 月 5 日府教國字第 1020224366 號函已諒達。

二、各校會計主任於辦理超支併決算時,請注意 11 月、 12 月繳款書撥補數中「計畫型補助款」額度有增列或減列,請將 11 月、 12 月增列或減列金額合計後,如果合計後金額有增加者,始需要做超支併決算作業,如為負者,則免辦理。〈特別注意〉繳款書中如有「加計縣負擔○○○元」,勿將此縣負擔金額與前述增列或減列金額合併計算。

三、 12 月份繳款書撥補數中如有「學校增班或教育人員晉級人事費統籌款○○○元」(調待),亦需辦理超支併決算(會計科目為─5L100100-113)。

四、本函附件「基金用途預計超支預算統計表」有誤,請於本公告附件檔案重新下載。。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游松基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2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3-12-1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2-12 15:54:00
點閱數: 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