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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9

轉知 轉知-「教育部補助辦理家庭教育活動實施要點」修正規定(如附件)。

該要點之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http://edu.law.moe.gov.tw )下載。

相關連結:

  1. http://edu.law.moe.gov.tw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家庭教育中心
發布者: 溫利周
連絡電話: 8462860轉533
傳真號碼: 8461741
公告時間: 2013-12-1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2-14 13:19:00
點閱數: 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