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檢送修正後花蓮縣102學年度第5屆國民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大隊接力競賽規程1份,請 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大隊接力第 1 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修正內容如下(請逕自參閱原條文比對):
(1)、修正禁止參賽學生條件:
1.曾經代表學校或縣市參加全國性田徑項目比賽者。
2.體育班學生(體育班之認定以教育主管機關核定之班級為原則)。
(2)、修正線上報名日期:原訂 102 年 12 月 20 日截止,延至 102 年 12 月 25 日(網址:210.240.95.3/race102),紙本報名表(需蓋學校關防)收件期限延至 102 年 12 月 25 日。
(3)、修正獎勵辦法:複賽各組 1-3 名頒發獎盃, 4-6 名頒發錦旗,前六名選手頒發獎狀乙紙(依報名人數核發;另實際上場出賽者,請各校予以嘉獎鼓勵)。
三、檢附修正後競賽規程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