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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10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紙本報名至1月28日逾期不候。

一、依據 103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標準作業手冊。
二、紙本報名時程 103/01/20(一)至 103/01/28(二),逾期不候。
三、非智障類質性佐證資料務必包含:
1.性向測驗紙本內容。(必附)
2.興趣測驗紙本內容。(必附)
3.檢附最近一次 IEP 內容有關能力現況與報名群科是否適性之質性佐證資料。(必附)
4.品德表現與服務表現與才藝表現的佐證資料。(必附)(例如學生綜合表現紀錄表、學籍紀錄 表)
5.其他檢定證書與技藝教育表現。(無則可免附)
6.學習綜合能力表現相關佐證資料。必附(例如四個學期成績單)
7.生涯決策佐證資料(學生的期許、重要他人期許)。必附(例如生涯發展規畫書)
8.教師觀察紀錄之質性資料。必附 (例如 A 、 B 卡、家庭連絡簿、學習單)

四、回郵信封以學校為單位,各類別所需信封數量如下。
1.特教學校,回郵信封 1 個(寫明學校詳細地址並貼足掛號郵資)
2.高職綜合職能科,回郵信封 4 個(寫明學校詳細地址並貼足掛號郵資)
3.非智能障礙類,回郵信封 2 個(寫明學校詳細地址並貼足掛號郵資)
五、請繳交書面紙本至特教科。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陳勇宏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8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4-01-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1-23 08:18:00
點閱數: 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