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導覽列
:::
教育處首頁
處務公告
學校公告
教師甄試
問題蒐集
教學文件
處務公告權限設定SOP
在XOOPS上新增處務公告
新版處務公告使用流程介紹
備用入口
備用入口
若之前登入後有進行OID的帳號綁定,那麼可以在下方,輸入綁定的帳號(xxx_hlc)及您設定的密碼來登入。
帳號 (必填)
密碼 (必填)
登入
重取設定
:::
主內容區域
日期從
~
止
關鍵字
搜尋
51775
公告
【公告】 103全中運參賽資格之學籍規定及武術技術手冊補充說明。
一、學籍規定,除依 103 年全中運競賽規程「以具有就讀學校 1 年以上之學籍者(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開學日即在組隊單位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規定外,如因法律防治輔導轉學者不受此限,惟需檢附事實證明。
二、「103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武術技術手冊」第 6 條第一項第 1 款漏植「各組各項」應為「各縣市參賽學校套路各組各項目最多可報名 2 位運動員,散手每量級報名 1 位運動員。」第 2 款刪除運動員繳交「權利書」。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曾一琇
連絡電話:
03-8462860#371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4-01-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1-23 09:09:00
點閱數:
4
友善列印
下中左區域內容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