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0303修正再置頂】102學年特教進階心評人員訓練第1期之鑑定報告審核暨校內綜合研判實作研習(基礎共通3-3)相關事宜,請已完成基礎共通3-1、3-2研習之特教教師參閱。
一、校內綜合研判會議實習(基礎共通 3-3 )於本學期於 3 月 5 日至 3 月 25 日間實施,請已完成基礎共通 3-1 、 3-2 研習,且有意願參加實習之特教教師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自行參閱時間公告( 27778 號公告),於三區中心行政人員之場次中選擇 2-4 個可配合之學校時段。
(二)將可配合時段於 3 月 4 日中午前 e-mail 至中心信箱: hlcsped@gmail.com 。
(三)北區中心依每位教師提供之時段做搭配,安排 1 次會議實習,確切排定時間將於 3 月 4 日下班前公告於處務公告,給予參與實習教師公假與會,請教師自行參閱。
二、為避免信件遺漏,信件標題請依下列格式書寫:「基礎共通 3-3 會議實習可配合時段:花花國中陳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