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102學年度花蓮縣國民中 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請 查收並於103年3月28日前於公開場合頒予各受助學生,請 查照。
1.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03 年 3 月 12 日臺中大學師培字第 1031060227n 號函辦理。
2.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核定花蓮縣申請學校國中計 26 所、國小 101 所、國立花蓮啟智學校等計 128 所學校,受助學生人數計 2682 人次,核定助學金總金額新台幣柒佰肆拾捌萬貳仟元整,詳如附件統計表。
3.各校助學金由本校農會於 103 年 3 月 19 日以匯款方式逕行撥入各校代理公庫代收代辦專戶帳號項下,請各校主(會)計人員於接獲公庫助學金款項入庫回單後,速與業務承辦人核實助學金金額。
4.請各校業務承辦人於本助學金發放後,於助學金申報網站上點選「核發助學金給學生已完成確認」按鈕,俾便本校後續辦理助學金結案作業。
5.本縣 15 所學校 21 位學生(詳如附件)前因資料索引錯誤,後於二次審核確定符合申請資格者,其助學金另案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核發,並此敘明。
6.各校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本縣承辦人:蔡孟肯幹事 877157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