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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特教重要公告】為辦理本縣國民中小學暨學前特教班、藝才班教師縣外、縣內介聘調查作業,請欲提撥介聘缺額學校於103年3月31日下午6時前,填妥提撥缺額調查表後核章逕送本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感謝配合。

本府 103 年 3 月 27 日府教特字第 1030057322 號函諒達。
一、依據「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花蓮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花蓮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要點」及「原住民族教育法」等規定辦理。
二、各校所送提撥缺額數將於彙整後提案本年度介聘委員會審議,並依審議結果辦理。

※重申填表說明 8 、本表僅調查特教班、藝才班,不含普通班及體育班。

※修正填表說明 1~3 ,需填列之「教師編制員額」、「普通班正式教師數」、「實缺代理教師數」,皆修正為「特教班、藝才班教師編制員額」、「特教班、藝才班正式教師數」、「特教班、藝才班實缺代理教師數」。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張純瑜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6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4-03-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3-28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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