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本府辦理103年度中小學電腦教室採購案,原核定之數據與貴校實際現有數據不符者,請儘速依說明辦理,並請務必將此公告轉知相關人員,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3 月 24 日府教社字第 1030052764 號函,有關各校核定表,該表係 102 年 3 月調查 102 年 12 月重新調查之數據,若與現階段實際學生數有誤者,請函報本府教育處,敘明內容如下(1 、核定表數量 2 、現階段實際學生數 3 、核定表數據不符的原因 4 、提供該班之學生名冊佐證(請將學生姓名第二個字以 O 或 X 表示))。
二、上開說明一之情事,請確實於 103 年 4 月 17 日前函報本府教育處備查,逾期後將不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