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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通知--國中小校長※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103年度中小學校長在職專業研習班,詳如說明,請校長踴躍報名。

1.依據該院 103 年 3 月 24 日教研展字第 1030003302 號函辦理。
2.旨揭研習班辦理期程為 103 年 6 月至 8 月,各研習班次為期 4 天,共 5 個班次(附件 1 、附件 2 、附件 4 );惟異業結盟之策略及美學與藝術素養等二班次,因場地整修而取消。
3.該研習班各訂定研習主題,研習過程重視個案問題導向探討,為增進研習專業效果,請參加學員預作準備以利討論分享。
4.截至 5/7 各期可報名人數:國家賠償之探究-2 名【國小】;學生適性輔導-1 名【國中】,有意願參與研習之校長請於 5 月 16 日(星期五)中午前與教育處學管科辛金玉小姐電話聯絡,以先後順序為主,受理至額滿為止。
5.本研習供膳宿(宿舍採電腦隨機安排),差旅費由各校自理,其餘報名方式與注意事項等將由教育處另函轉知參訓校長。
6.本案為教育部統合視導指標項目之一,本府將列入校長辦學績效評鑑與校長考核辦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辛金玉
連絡電話: 8462860#231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4-05-0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5-07 1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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