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第2次公告】103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助理員服務申請作業開始辦理,請有服務需求學校詳閱計畫並檢具相關申請文件,於103年5月28日前(函)送達本府辦理,並至特教通報網登錄申請,感謝配合。
*本府 103 年 5 月 16 日府教特字第 1030090933 號函諒達。
*所送申請名冊及其表件須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並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網址
http://www.set.edu.tw/)登錄申請服務學生及預估時數,如有跨教育階段安置情形則由新安置學校申請。
*102 學年度已獲專任教師助理員協助或已獲教師助理員經費補助之學校,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如有需求皆須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