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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縣10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申請特教交通車服務案,請於103年6月5日前,檢具申請資料送至本府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5 月 26 日府教特字第 1030094343 號函暨「花蓮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申請特教交通車服務計畫」辦理。

二、各校 103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需搭乘特教交通車上下學(含上學年已接送)者,請於 103 年 6 月 5 日前依「花蓮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申請特教交通車服務計畫」,填妥「申請交通車接送表」及「特教交通車服務申請彙整表」後送至本府教育處特教科辦理(免備文),另請將電子檔寄至 hualienset@gmail.com ,俾利彙整。

三、請申請學校填報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系統,以供線上查核,另各配車學校請務必填報交通車籍資料。

※跨教育階段之學生,請由新轉銜學校提出申請。

※填報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申請系統:請先選擇 103 學年度-申請特教車服務 → 新轉銜之學生請按「新生提報申請」,其他之學生請按「新增提報學生」。

※若是上網填報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系統發生問題時,請在登入畫面中,「登入」的下方點選「網路瀏覽器設定」,依照學校所使用的瀏覽器安裝。若為舊版(10.0 版以下)之 IE 瀏覽器,請先下載 5.設定檔後,再按照 4.設定。若為 GooGle Chrome 瀏覽器,可依照 3.IE10.0 版設定。
http://www.set.edu.tw/setnet/reg/網路瀏覽器設定.htm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陳琬鈴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1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4-06-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6-05 08:34:00
點閱數: 334